一、專業醞釀期(民國60年/1970年以前)
(一)、此時期政府的社福制度都還有待建立,社工專業尚未發展,依賴民間單位服務弱勢,尤其是宗教公益組織,
(二)、如同國外一開始的發展,宗教慈善機構主要提供寓教於樂的團體服務方案
(三)、早期基督教青年會及救國團的青年服務,對臺灣的社會團體工作有催生的作用和貢獻,可視為台灣社會團體工作的起源
二、專業發展期(民國60~80年/1970~1990)
(一)、早期團體工作師資與相關書籍之缺乏,以及實務工作者因訓練不足,導致早期團體工作發展緩慢
(二)、政府方面:民國59年成立中華民國社區發展研究訓練中心
(三)、大學教育:民國50年,東海大學社會系開設團體工作選修課、民國60年「社會工作教學研討會」決議將社會團體工作列入社工系專業必修課程
(四)、精神醫療:民國46年,台大醫精神科開始運用團體治療,社工和精神科醫師於團體中成為治療者的角色
(五)、醫療領域:民國60年,彰基舉辦家屬座談會,以團體工作的方法去服務病人
三、專業擴展期(民國80年/1990年至今)
(一)、民國76年結束戒嚴,78年結束動員戡亂,使得民間力量得到解放,團體工作的方法由此擴張到各個領域
(二)、民國80年以後,團體工作方法使用到各個領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