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醫療模式
(一)、從病理學與疾病診斷的角度出發,將「身心障礙」視為偏離「健康」的狀態。著重在身心障礙的「病因」、「病理變化」、「症狀」等等。醫療觀點侷限在生物醫學面向的因果關係,忽略了社會層面的影響和結果,較無法完整了解身障者的困境與挑戰
(二)、認定障礙是個體的問題,採取醫療的方式,進行治療和復健,改變個人
二、社會模式
(一)、從社會環境的角度出發,將「身心障礙」視為個體與社會環境互動下的產物。著重在身心障礙的「社會環境」。社會模式較注重社會層面的影響和結果,「障礙」源於社會制度因素所導致的限制,進而遭主流社會的排除。
(二)、認定障礙是社會環境的問題,採取改善環境的限制,而不是改變個人
三、兩者比較
醫療模式 | 社會模式 | |
哲學理念 | 障礙是個體身心靈損傷而導致的限制,需要治療、復健以及照顧 | 障礙的形成是社會制度的建構過程,需要改變社會制度與結構,才能降低身心靈損傷所造成不利的影響 |
對身心障礙者的觀點 | 不幸無法自理,需要長期的依賴他人 | 與普通人一樣無異,身障者的公民權、意見應該被尊重 |
改變對象 | 個體 | 社會環境 |
政策方向 | 治療、復健、照顧、保護有特殊需求的身障者 | 改變社會制度結構,消除社會歧視,提供身障者平等的機會 |
服務決策 | 由專家、專業工作者做決定 | 身心障礙者參與決策過程 |
服務輸送 | 專業體系下的機構式服務 | 於社區生活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