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一百年社會福利政策綱領

一、核心目標與願景

(一)、願景

邁向公平、包容與正義之新社會

(二)、三個新社會

1.公平的新社會:保障弱勢國民,減少社會不公情形,強調支持家庭、在地服務、公私協力合作

2.包容的新社會:旨在消除一切制度性障礙,保障所有國民參與社會的權利,強調多元尊重避免社會排除、友善社會環境、跨部門整合。

3.正義的新社會:目標是提供所有國民平等的發展機會,提升生活品質、風險預防、社會福利永續發展

(三)、六大政策主軸

1.社會救助與津貼:建構以社會保險為主、社會津貼為輔、社會救助為最後一道防線的社會安全體系,並確立三者的功能區分與整合

2.社會保險:確保國民基本經濟生活水準,協助低所得家庭脫貧,並建立失業給付與社會救助體系間的銜接

3.福利服務:針對不同群體的特殊需求提供專案協助,強調服務的可近性、連續性與全人需求

4.健康與醫療照護:強化健康平等,確保全民健保永續發展,因應人口老化,健全長期照護體制

5.就業安全:強化勞動者社會保障,促進充分就業,提升工作福祉,並特別針對原住民及退除役官兵等提供就業輔導與訓練

6.居住正義與社區營造:保障國民適居住宅,提供租金或貸款補貼,鼓勵興辦社會住宅,並推動社區發展與重建

二、社會救助與津貼(摘要條文)

(一)、政府應建構以社會保險為主,社會津貼為輔,社會救助為最後一道防線的社會安全體系,並應明定三者之功能區分與整合。(儘量背起來)

(二)、社會救助之設計應以能維持國民之「基本」經濟生活水準。翻譯:社會救助維持基本生活

(三)、定期檢討救助資格、給付與程序,確保救助適切

(四)、社會津貼補充社會保險不足,逐步朝基本所得保障整合。翻譯:社會津貼補充社會保險不足之處

(五)、積極協助低所得家庭累積資產與開創人力資本,以脫貧

(六)、提供低所得家庭多元社會參與途徑,避免社會排除

(七)、建立失業給付與救助銜接機制,轉介就業服務與職訓,提升工作能力,協助返回職場,舒緩困境

(八)、結合民間資源提供補充性救助與服務,協助無法納入救助體系的弱勢者

(九)、重大災害後提供災害救助,協助生活重建

(十)、補助無力負擔醫療費用的嚴重傷病者

(十一)、提供急難救助給急難致困者,協助即時紓困

(十二)、推動微型貸款、微型保險、發展帳戶、逆向房貸、財產信託等,以提升弱勢者資產與風險抵禦能力。(近年的以資產累積為基礎的脫貧方案要注意)

三、社會保險(摘要條文)

(一)、社會保險旨在保障國民免於生老病死、身障等風險,並保障受僱者因職災、失業、退休不致陷入經濟危機,應包含職災、健保、年金、就保、長照保險等

(二)、社會保險應兼顧個人與家庭的所得安全,並具所得重分配效果

翻譯:社會保險應考量所得重分配效果

(三)、社會保險應依公平正義原則對經濟弱勢者提供保費補助,且給付應考量適足性,以維持經濟安全。

翻譯:社會保險應考量公平正義原則

(四)、政府應縮小不同職業、不同所得的給付差距

(五)、退休與老年給付應以「年金化」及「年資可移轉」為優先設計原則。

(六)、社會保險體系之財務設計須考量人口變遷風險,並評估費率、給付、替代率、行政費用等,以維持財務健全與世代公平。

翻譯:社會保險應符合財務健全與世代間公平正義

(七)、保費率應依精算連動調整,避免政治與其他因素干擾,以確保財務穩定

四、福利服務(分類並摘要條文)

(一)、尊重多元文化

1.政府應依不同族群需求,結合家庭與民間力量,提供服務

2.與他國建立互惠協議保障旅外國民人權

3.應對在台的外國人提供適當協助

(二)、弱勢族群

1.協助弱勢族群提升生活品質

2.福利服務設計應重視可近性、連續性、責任明確、可負擔,以及符合全人需求

(三)、兒少族群

1.政府與民間共同營造有利兒少發展的環境,必要時提供保護、照顧與安置

2整合各部門提供早期療育服務

3.協力建構完整之兒童教育與照顧服務體系,促進兒少健康成長,保障弱勢兒少平等接受高品質服務

4.支持兒少建立自尊、培養社區歸屬感、學習獨立自主與公共參與的環境

5.提供家庭支持與親職教育,減輕照顧壓力,預防並處理家庭問題

(四)、老人和身障族群

1.推動無障礙與無歧視環境,保障身障者教育、就業、醫療與居住權益,並提供支持服務

2.整合跨部門資源,建構高齡友善環境,保障老人的尊嚴與安全

3.倡導活躍老化,鼓勵老人社會參與、學習與代間交流

4.老人與身障福利以居家、社區式服務為主,機構式為輔(儘量背起來)

(五)、性別

1.福利服務應具有性別意識,並進行性別影響評估,促進性別平等

2.強化跨系統合作,建構反性別暴力安全網並保護被害人,加強對加害人的約制

(六)、原住民

針對原住民族需求,建立符合在地的福利服務並縮小城鄉差距

(七)、退役官兵

協助清寒退除役官兵及其家屬,以提升生活品質

(八)、充實與培育社工人力

建立合理薪資、保障制度及專業體制,提升服務品質並強化國際人才養成

五、健康與醫療照護(摘要條文)

(一)、提升全民健康、縮短健康差距:政府推動弱勢族群的健康照護,打造高齡友善環境

(二)、跨部門合作打造健康環境:整合各部門,推動健康社區、健康城市、健康學校與職場,加強國人健康狀況並強化預防保健

(三)、強化防疫能力:儲備防疫物資,提升疫病應變能力,持續執行傳染病防治

(四)、合理分配醫療資源:規畫整合、連續的病人中心照護環境,推動智慧醫療,提升醫療品質與效率

(五)、建立食品與藥物安全管理體系:加強源頭管理與風險管理,與國際制度接軌

(六)、健保改革與永續經營:確保健保永續、排除弱勢就醫障礙,提升醫療品質與資訊透明

(七)、健全長照體系:充實長照人力與服務輸送體系,減少城鄉差距,並推動相關法律

(八)、推動生醫科技:發展醫療科技研究,擴大國際合作,促進生醫產業發展

(九)、參與國際衛生合作:積極投入國際衛生組織與雙邊、多邊合作與交流

(十)、培育衛生人力:強化教育訓練以及國際醫療人才之培養

(十一)、災害醫療與心理衛生應變:強化急救、心理衛生、防疫監控等災害應變能力

(十二)、推動心理健康與精神衛生:落實自殺防治、強化精神醫療網絡、建立成癮防治體系,以及強化加害人醫療處遇

六、就業安全(摘要條文)

(一)、提升勞工社會保障:確保勞工充分就業、公平參與社會、工作不受歧視,提升工作福祉

(二)、跨部門合作強化就業安全:整合各部門,建立就業安全體系,強化職訓,連結產業發展與人力需求,提升投資人力資本的成效

(三)、保障國人就業機會:鼓勵雇主優先僱用本國勞工,僅在本國勞動力不足時補充外籍勞工,並創造多元就業機會

(四)、整合體系:健全並整合失業給付、職訓與就業服務系統,強化轉業輔導與就業媒合,協助民眾順利進入勞動市場

(五)、保障勞動基準並兼顧彈性:確保就業安全,保障基本勞動權益,同時因應彈性化趨勢,促進充分就業

(六)、強化在職訓練:提供在職訓練,提升勞工職場競爭力,降低失業風險

(七)、協助勞工提升能力脫離工作貧窮:透過就服、職訓、技能檢定及補助等方式,提高勞工技能與所得

(八)、職業安全與職災支持:建立安全職場,整合社會復健、職能復健與職業重建資源來協助職災勞工

(九)、協助弱勢族群與長期失業者:使用多項就業促進工具,提高弱勢就業能力,保障其基本生活

(十)、原住民族就業支持:依文化特色提供專屬職訓、就業與創業協助

(十一)、退除役官兵就業輔導:加強技能訓練與媒合,幫助退役官兵順利進入職場

七、居住正義與社區營造(摘要條文)

(一)、政府提供貸款利息、租金、修繕補貼,協助有居住需求者取得適居住宅

(二)、以優惠方式鼓勵民間興建出租型社會住宅,並保障弱勢與外地工作、就學青年租住

(三)、社會住宅應具備交通、資訊、社會服務等完善支持系統

(四)、社會住宅需保留空間作為福利服務或社區活動使用

(五)、重大災害造成住宅毀損時,推動妥善的重建計畫

(六)、政府應促進居民參與社區發展,活化社區組織並善用在地資源,打造永續公民社會

(七)、整合各項資源,推動永續社區家園永續發展

(八)、保存農村文化,改善農村生活、生產與生態環境。

(九)、依原住民族文化與生態特色,推動部落總體營造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