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果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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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urong Yunxu

因果模型

聲明:本筆記為筆者根據社工師考試整理的濃縮重點,方便考生能夠快速記憶為主,內容較為不嚴謹,難免會有錯誤,正確資訊以課本知識為主

一、因果關係的意義

(一)、因果關係是指一個因素的改變,會造成另一個結果發生改變

(二)、基本形式:原因(自變項X)→結果(依變項Y)

二、個殊模式與通則模式

(一)、個殊式:(說文解字就是「個」案「特」殊模「式」去記憶)

1.定義:個殊模式是針對某一個特定人事物,深入了解造成該現象的多種原因。

2.翻譯:深入了解「這一個人為什麼會這樣」。

(二)、律則式:(說文解字就是找出規「律」規「則」模「式」去記憶)

1.定義:通則模式是透過研究許多對象,找出少數幾個較普遍的因素,用來解釋或預測一類現象。

2.翻譯:找出「一般而言,哪些因素會影響結果」。

三、推論因果關係的三項基本準則

(一)、因導致果:因和果兩者有相關(共變關係)

1.定義:當自變項X發生變化時,依變項Y也要呈現有規律的變化。

2.共變關係

(1).正向關係:X增加時,Y也增加。

(2).負向關係:X增加時,Y減少。

3.翻譯:如果X真的會影響Y,那麼X與Y會一起變化。

(二)、因發生在果之前(時間前後順序)

1.定義:被認為是原因的自變項X,必須發生在結果Y之前。

2.基本關係:自變項X先發生→依變項Y之後才改變。

3.翻譯:要說X造成Y,至少必須確定X先發生、Y後發生。

(三)、兩變項關係並不是因為第三變項所致(排他性)

1.定義:自變項X與依變項Y之間的關係,不能完全由另一個第三變項Z所造成。

2.基本關係:表面上看起來:X→Y,實際上可能是:Z→X、Z→Y。

3.翻譯:看起來是X造成Y,但要先確認背後不是別的因素導致的。

(四)、快速記憶

1.實證相關:因變化、果也跟著變化。

2.時間順序:因在前、果在後。

3.排他性:不是其他因素導致的假象。

四、必要原因與充分原因

(一)、必要原因:

1.定義:沒有原因X,結果Y就不可能發生;但只有X,未必足以造成Y。

2.邏輯關係:若無此因,必無此果;有此因時,未必然有此果。

3.翻譯:沒有他不行。

4.例如:「公司有賺錢」是「發獎金」的必要原因。若公司沒賺錢,就發不出獎金,但公司有賺錢時,老闆也未必會發獎金。

(二)、充分原因:

1.定義:只要具備X,在指定條件下就足以造成Y;但Y也可能由其他途徑造成。

2.邏輯關係:若有此因,必有此果;無此因時,未必然無此果。

3.翻譯:有它就足夠。

4.例如:「發獎金」是「戶頭多出很多錢錢」的充分原因。若公司發獎金,必然帳戶會多出錢,可是帳戶多出錢,未必是公司發獎金,也可能是中發票導致的。

五、虛假關係:

虛假關係是指X與Y表面上具有關係,但該關係其實是由第三變項Z造成,並非X真正造成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