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萌芽階段(1949年-1960年/民國38年-49年)
(一)、1948年/民國37年開始成立救濟院:在高雄、花蓮、新竹、澎湖及屏東開設
(二)、1950年醫院體系最早聘用社會工作員:臺大醫院社服室和台北醫院。而中華民國醫務社會工作協會是台灣第一個本土社會工作專業團體
(三)、1950年臺灣民間社福單位聘用社會工作員:基督教兒童福利基金會(現在的家扶基金會),為臺灣第一個聘用社會工作員的民間社福單位,已採取社會工作員制度
二、篳路藍縷階段(1961年-1976年/民國50年-65年)
(一)、1963年臺灣成立社會工作學系:中國文化學院夜間部成立臺灣最早的社會工作學系
(二)、世界展望會等民間機構相繼出現
三、塑造專業形象時期(1977年-1987年/民國66年-76年)
(一)、1970年-1980年政府約聘社工員:以社區工作與貧戶輔導為主
(二)、1976年臺灣社會工作員制度法制化
(三)、1980年-1990年約聘社工員納入編制
四、建立專業制度時期(1988年-1997年/民國77年-86年)
(一)、1989年社工專協成立:推動國家認可的專業證照,以提升社工的專業地位
(二)、1997年社工師法通過:完成建置社會工作的專業,而每年的4/2稱為社工日
五、專業制度穩定發展時期(1997年/民國86年以後)
(一)、2008年內政部頒布「社會工作倫理原則」:依據社會工作師法第十七條社會工作師公會全國聯合會訂定社會工作倫理守則,作為實務指引及處理倫理申訴陳情之基礎。(早在立法之初就已經寫入社工師法,但一直到民國97年3月28才完成倫理原則)
(二)、2008年社工師法修訂
1.新增專科社工:醫務領域、心理衛生領域、兒童&少年&婦女及家庭領域、老人領域、身心障礙領域(考試資格為該領域五年工作經驗)
2.繼續教育訓練法制化:每六年提出教育證明換照
3.增列社工師充任資格之排除條款
4.加強管理社工師事務所
5.開始臺灣精神醫療社會工作與精神科醫院評鑑
(三)、2018年社工師倫理守則修法:增加網路倫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