聲明:本筆記為筆者根據社工師考試整理的濃縮重點,方便考生能夠快速記憶為主,內容較為不嚴謹,難免會有錯誤,正確資訊以課本知識為主
一、歸因
(一)、貧窮歸因:是指人們如何解釋貧窮形成的原因,不同歸因會影響社會對貧窮者的態度,也會影響政策方向,例如:若認為貧窮是個人不努力造成,政策可能偏向要求個人自立;若認為貧窮和結構不平等有關,政策則會較重視就業、教育、福利與所得重分配
(二)、個人因素:認為貧窮是因為個人的行為、選擇或能力不足所造成的結果。容易強調個人責任,忽略結構因素
(三)、家庭因素:認為貧窮和家庭結構、家庭功能與家庭資源不足有關,貧窮不只影響個人,也可能在家庭中累積與延續。(翻譯:你憑什麼以為你十年寒窗,抵得我三代從商)
(四)、次文化因素:常和「貧窮文化」概念有關,認為長期生活在貧窮環境中的人,可能形成某些適應貧窮的生活態度與行為模式。(翻譯:不懂得資本主義的遊戲規則,要怎麼變有錢?)
(五)、社會因素:認為貧窮和個人所處的社會環境有關
(六)、結構性因素:認為貧窮主要來自社會制度與資源分配不公平
(七)、文化因素:認為社會整體的價值觀、貧窮污名、福利態度,會影響貧窮者的處境。翻譯:精緻窮與小確幸,若一昧認為年輕人不努力,就容易忽略年輕人再努力也難以買一間房的困境